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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67.离婚

书名:我在七零混社会  类别:都市小说  作者:张大姑娘 || 上一章我在七零混社会最新章节列表下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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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为防盗章  宋清如心里面美滋滋的, 觉得运气好,八成是个大美女,看父母都是好容貌,兄姐也是清秀, 自己应当不会差的。

    结果镜子拿来第一眼, 宋清如捂着心肝,倒吸了一口冷气。真的是大晚上见鬼了, 但是听着刚才那老太的话, 觉得是不是看错眼了,角度不好。

    又拿起镜子来转了转脖子,镜子也跟着脖子转悠, 这下子是不背光,看的格外的清晰。宋清如不由得深深的闭上了眼睛,闷闷的把镜子给那老太, “姥姥, 我睡了。”

    那老太也叹了口气,女孩子大了就是这样, 喜欢照镜子,但是每次看完了都不高兴,哄着说漂亮都不相信了。

    她是真的觉得孩子好看, 就是病久了脱了相,要是长开了, 绝对是最好看的。把镜子收起来, 然后上了锁, 自己也去睡了。

    宋清如整个内心都是崩溃的,躺在黑暗里,一个接一个的念头,怎么能丑成这样子,丑也就算了,怎么还这么可怕,就跟活见鬼了一样,皮肤白的跟粉末似的,眼底下一片青黑,眼窝子深陷,怎么看都是一副不久于人世的短命样。

    可不是短命,这其实就是个去了的人的尸体,宋清如进来这么短时间,还没温养过来呢。

    她死死的拽着被子,很是窘迫,不能这么丑下去,这么吓人真的是对不起大家了,很有自尊心了,一想起来刚才镜子里的模样,宋清如就开始做噩梦了。

    自古以来,被自己的容貌吓得做恶梦的,也是少见了。

    一个大院子里,别家都休息了,就只有西边的王老太太跟大闺女王春花在哪里嘀咕。

    可是真的巧了,这边王家三朵金花,家里虽然没儿子,但是王老太太依然精神抖擞,是个大院里面的积极分子,这年头不好,不少人批斗检举的。

    这王老太太就闲着没事,每天袖子上一个红袖章,这家看看,那家看看,一时之间,这个时代造就的奇才威风的不行了。

    这会儿跟自己大闺女一个屋子睡觉,忍不住就嘀咕,“你说当初让你别结婚,妈给你找个好的,你非得跑到乡下去,现在好了,活成这个样子怪谁呢,我脸都给你丢尽了。”

    王老太太一生得意,最爱掐尖要强,养着三个女儿天仙一样,一般人看不上,就想着找那种有钱有势的,女儿又长得好教育的好,真的是不少人追求。

    谁知道王大姐没开好头,当初要死要活跟一个穷工人好了,王老太太打死不同意,但是闺女自己跑了,谁能想到这才多久,直接离婚就回来了。

    王大姐也不是当初的王大姐了,心灰意冷的,当妈的说话刀子一样,也只知道流眼泪,不会跟当初一样顶嘴了。

    “哭哭哭,就知道哭,我还以为你多大的本事,这么多年了,没见你往家里拿一分钱,欠你的啊。”

    “你看看你那德行,回来就是哭丧着脸,给谁看呢,离婚了就离婚,再找个就是了,还年轻怕什么。”

    这王老太太就不是个安分人,女儿女婿离婚了,只有拍手鼓掌的,一点也不可惜,寻思着大女儿长得漂亮,好好操作一下不成问题。

    王大姐本来是闭着眼睛流眼泪,听到后半句,要再找一个,脑袋里面就出现了一个人,不是别人,就是这大院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,刚死了老婆的宋为民。

    一想想,心里面一阵火热,也哭不出来了,她自己为什么离婚,还不是丈夫不体贴,喝醉了酒就打人,她也不嫌贫爱富,不然当初不去找个工人,就想找个体贴人罢了。

    她这刚离婚回来几个月,大家都爱护她,看她每天愁眉苦脸的,也是可怜,有个什么新鲜东西,都给送一点。

    那遇春身体好的时候,做饭的好手,什么东西一做,都是好吃的,还是家里面孩子多粮食少逼得,靠着一手好手艺养家。

    同是女人,也可怜宋大姐,去挖点野菜什么的,做好了就端一碗过去,家里面孩子们从来不跑腿,那遇春要他们回家就要好好看书,跑腿的就是宋为民了。

    一来二去的,只是觉得这人体贴,再加上看着宋为民下班了屋子里外的忙活,看着不是个甩手掌柜,就更看在眼里,想在心里了,跟前夫不是一类人。

    那遇春活着的时候没想法,这死了,想法就控制不住了,看了看王老太太,王大姐眼巴巴的提了个话头,“你看着,这一家怎么样啊?”

    伸手一指,就是北边宋家那两间屋子。

    “啊一一”

    王老太太一伸手,拧着宋大姐腰间一把细肉,就是没想到自己女儿有这个想法,“你就是贱皮子是不是,苦日子没过够,非得往火堆里钻,我养你干什么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宋家穷的都不行了,房子卖的只剩下那两间,家里面一个怎么也不死的病秧子,家里面都是张口吃饭的人,你不如去死了算了。”

    恨得牙痒痒,王老太太气的一点睡意也没有,只恨不得打死王大姐,没出息的东西。按照她的打算,就是二婚,也能给闺女找个好的,绝对不可能在穷窝子里过。

    宋大姐身上应该是有逆骨的,不然不会嫁给了前夫,这会子也起来心思了,“怎么了,一个没老婆,一个没丈夫,凭什么不能在一起,犯法吗?还说人家穷,咱们连两间北屋都没有,只能一家子挤在这西偏房里。”

    真的是一个好牙口,戳在王老太太的痛脚上,摸起来鸡毛掸子就开始打,“你给我顶嘴不是,你要是这么大主意,现在你就跟我滚出去,吃我的喝我的,能耐了啊,要不要脸了?”

    一时之间几下子,王大姐也不说话了,呜呜的哭,自己命苦而已,她现在就只靠着娘家,离开娘家就真的喝西北风了。

    那老太也叹了口气,女孩子大了就是这样,喜欢照镜子,但是每次看完了都不高兴,哄着说漂亮都不相信了。

    她是真的觉得孩子好看,就是病久了脱了相,要是长开了,绝对是最好看的。把镜子收起来,然后上了锁,自己也去睡了。

    宋清如整个内心都是崩溃的,躺在黑暗里,一个接一个的念头,怎么能丑成这样子,丑也就算了,怎么还这么可怕,就跟活见鬼了一样,皮肤白的跟粉末似的,眼底下一片青黑,眼窝子深陷,怎么看都是一副不久于人世的短命样。

    可不是短命,这其实就是个去了的人的尸体,宋清如进来这么短时间,还没温养过来呢。

    她死死的拽着被子,很是窘迫,不能这么丑下去,这么吓人真的是对不起大家了,很有自尊心了,一想起来刚才镜子里的模样,宋清如就开始做噩梦了。

    自古以来,被自己的容貌吓得做恶梦的,也是少见了。

    一个大院子里,别家都休息了,就只有西边的王老太太跟大闺女王春花在哪里嘀咕。

    可是真的巧了,这边王家三朵金花,家里虽然没儿子,但是王老太太依然精神抖擞,是个大院里面的积极分子,这年头不好,不少人批斗检举的。

    这王老太太就闲着没事,每天袖子上一个红袖章,这家看看,那家看看,一时之间,这个时代造就的奇才威风的不行了。

    这会儿跟自己大闺女一个屋子睡觉,忍不住就嘀咕,“你说当初让你别结婚,妈给你找个好的,你非得跑到乡下去,现在好了,活成这个样子怪谁呢,我脸都给你丢尽了。”

    王老太太一生得意,最爱掐尖要强,养着三个女儿天仙一样,一般人看不上,就想着找那种有钱有势的,女儿又长得好教育的好,真的是不少人追求。

    谁知道王大姐没开好头,当初要死要活跟一个穷工人好了,王老太太打死不同意,但是闺女自己跑了,谁能想到这才多久,直接离婚就回来了。

    王大姐也不是当初的王大姐了,心灰意冷的,当妈的说话刀子一样,也只知道流眼泪,不会跟当初一样顶嘴了。

    “哭哭哭,就知道哭,我还以为你多大的本事,这么多年了,没见你往家里拿一分钱,欠你的啊。”

    “你看看你那德行,回来就是哭丧着脸,给谁看呢,离婚了就离婚,再找个就是了,还年轻怕什么。”

    这王老太太就不是个安分人,女儿女婿离婚了,只有拍手鼓掌的,一点也不可惜,寻思着大女儿长得漂亮,好好操作一下不成问题。

    王大姐本来是闭着眼睛流眼泪,听到后半句,要再找一个,脑袋里面就出现了一个人,不是别人,就是这大院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,刚死了老婆的宋为民。

    一想想,心里面一阵火热,也哭不出来了,她自己为什么离婚,还不是丈夫不体贴,喝醉了酒就打人,她也不嫌贫爱富,不然当初不去找个工人,就想找个体贴人罢了。

    她这刚离婚回来几个月,大家都爱护她,看她每天愁眉苦脸的,也是可怜,有个什么新鲜东西,都给送一点。

    那遇春身体好的时候,做饭的好手,什么东西一做,都是好吃的,还是家里面孩子多粮食少逼得,靠着一手好手艺养家。

    同是女人,也可怜宋大姐,去挖点野菜什么的,做好了就端一碗过去,家里面孩子们从来不跑腿,那遇春要他们回家就要好好看书,跑腿的就是宋为民了。

    一来二去的,只是觉得这人体贴,再加上看着宋为民下班了屋子里外的忙活,看着不是个甩手掌柜,就更看在眼里,想在心里了,跟前夫不是一类人。

    那遇春活着的时候没想法,这死了,想法就控制不住了,看了看王老太太,王大姐眼巴巴的提了个话头,“你看着,这一家怎么样啊?”

    伸手一指,就是北边宋家那两间屋子。

    “啊一一”

    王老太太一伸手,拧着宋大姐腰间一把细肉,就是没想到自己女儿有这个想法,“你就是贱皮子是不是,苦日子没过够,非得往火堆里钻,我养你干什么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宋家穷的都不行了,房子卖的只剩下那两间,家里面一个怎么也不死的病秧子,家里面都是张口吃饭的人,你不如去死了算了。”

    恨得牙痒痒,王老太太气的一点睡意也没有,只恨不得打死王大姐,没出息的东西。按照她的打算,就是二婚,也能给闺女找个好的,绝对不可能在穷窝子里过。

    宋大姐身上应该是有逆骨的,不然不会嫁给了前夫,这会子也起来心思了,“怎么了,一个没老婆,一个没丈夫,凭什么不能在一起,犯法吗?还说人家穷,咱们连两间北屋都没有,只能一家子挤在这西偏房里。”

    真的是一个好牙口,戳在王老太太的痛脚上,摸起来鸡毛掸子就开始打,“你给我顶嘴不是,你要是这么大主意,现在你就跟我滚出去,吃我的喝我的,能耐了啊,要不要脸了?”

    一时之间几下子,王大姐也不说话了,呜呜的哭,自己命苦而已,她现在就只靠着娘家,离开娘家就真的喝西北风了。

    瘦瘦小小的一个人,后面挽着一个缵,走路一小步一小步的,定睛一看竟然是个小脚。

    “回来了,赶紧喝一点热水,饭快好了,一会就吃。”

    那老太赶紧去倒水,这天气冷的人不行,只是纳闷这妇女是哪一个,不是去老家再找一个,怎么没有带回来,这妇女看着面相老,还是个小脚,只当是哪一个亲戚。

    宋为民也不说,只说一句待会吃饭说。那妇女手足无措了,在门口进来,也不敢去隔间看,很是局促的样子,一身青布衣裳,脚上是黑布鞋,尖尖的那小脚,是封建残留。

    看着那老太端茶倒水,自己都坐不住了,“我自己来,您歇着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没事,走了一天的路,歇一歇就好了。一会怎么就吃饭了,先喝点热水,不然吃了难受。”

    说完了又去隔间,因为天气出奇的冷,宋清如承包了整个炉子,就一直坐在那里做饭,看着多了人吃饭,去多抓了一把玉米粉。

    “咱们啊,没什么好东西,有一块腊肉,过年时候的,拿出来给吃了。”

    这点东西,都是来客人才吃,老太太的宝藏啊,能从年三十那天,一直留到六月天,不知道是怎么保存下来的,但是大家依然吃的很香,都是过日子的哲理。

    炒腊肉还缺点菜,他们家里就点咸菜,要吃菜只能去捡烂叶子,那老太寻思着去买一点青菜罢了,不能给人家也吃烂菜叶子。

    也没问女婿要钱,自己大箱子里开着,拿出来一个手帕子,那可真的是老太太的手帕,一层一层的,里面全是散钱,那手帕子洗得发白了,但是依然用。

    得从前门出去,穿过后院中院,然后到前院,从角门那里出去,远远的就看见宋清林放学了。

    “姥姥,你干啥去啊?”

    “嘿,你来的刚好,给你钱票去买菜,家里晚上吃好的。”

    宋清林拿过钱来,书包给了宋清婉,咧着一口大白牙风一样的跑了,到底是孩子,有客人来了就吃好的,盼望着一口吃的。

    宋清如躲过去那老太的手,意思是自己拿着书包,“姥姥,谁来了啊?”

    “没细问呢,你爸说吃饭的时候说,今天作业多不多啊?”

    宋清婉自己抿着嘴,小丫头长得好看,白白净净的,静女其姝的年纪,“学校现在闹腾的厉害,不过我不管这些,我要好好看书。”

    这一对孪生兄妹,都是爱学习的,喜欢看书,不喜欢到处闹腾,现在特殊时期,多少孩子都读不进去书了,他们不管,我只管看我的书,现在就是汲取知识的好时候。

    那老太就喜欢听这个,喜欢孩子们读书,这一对孩子,家里面的希望,满口应着,“哎哎好,就是这样才行,要刻苦。”

    宋清婉也点点头,一老一少往前走,这会子大家都回来了,穿过院子遇到人就问来的那人是谁,那老太只说是亲戚。

    皖南会馆是一个三进三出的大院子,前院儿热闹一些,除了门口就是胡同,后院儿安静一些,但是因为靠着一个大马路,也算是繁华了。

    不过人情厚实,但凡是有个什么动静,大家都知道,宋为民带着那妇女进院子开始,就已经是有人知道了。

    不过那老太不说,也不会去刺探,该说的就说,不该说的大家就是知道了,也不会去当着你的面提出来谈论。

    家里面夏冬梅坐立难安,这小妇人就是乡下来的,老实本分的不行,做伙计干农事也是一把好手,别看个子小,但是秋收冬藏这些,顶的上一个男人。

    听见隔间刺啦一声油响,知道是招待自己,也不敢贸然进去,只对着宋为民说,“不要什么菜,喝点粥汤就好了,这么破费不好,孩子们读书费钱,省着点好。”

    宋为民不动,只在那里端着杯子喝水,“就这一次,你也是不容易,晚上大家吃顿好的。”

    刹那间肉香就出来了,里面宋清如慢慢的咬着一口肉,真的是好吃,即使放了很多天,这是家里面少有的吃肉的时候。

    姥姥的心头肉就是好,围着灶台长大的,什么好吃的都是给留着吃一口,见她吃得好,那老太又夹了一块出来,小声地给她放盘子里,“吃完了还有,你多吃点身体才壮实,以前老不吃饭。”

    最近宋清如活动开了,竟然身体也不生病了,气色日益见好,就跟那花骨朵一样,估量着没几天就开了,枝头的嫩芽一般,一点雨水就疯长。

    那老太自己寻思着,大概就是以前吃饭少了,一天吃不了几口饭,不如养个猫儿,现在吃饭多了,身体可不就是看着好。

    宋清如也是馋了,这手艺是真的好,一口放进嘴巴里,烫的舌头都有一种灼烧的幸福感,打开窗户散散气。

    按理说是顶上窗户纸的,但是这屋子炭火味重,加上宋清如病气多,需要日头好的时候通通风,就省了窗户纸了,开窗就能换气。

    这味道飘啊飘的,太红旗自己啪嗒把窗户关上了,觉得这味道有毒一样,真的是太香了。这位爷火气大,大冷天的开窗户是经常事。

    楼梯台阶啪嗒啪嗒的,“冬嫂,今晚吃什么?”

    “今晚吃得好,一会你爸也来吃,一大桌子菜呢,你可得多吃点,长个子呢。”

    宋清婉一边嚼着,一边瞪了大哥一眼,什么不吃酸,一个两个的,只是就这么一个罢了,不然大家都能吃酸。

    放下锅子出去拿煤球,一出帘子眼泪就掉下来了,家里穷罢了,一点东西都要寒酸成这样。

    弯腰去夹煤球,袖子一抹眼泪,再进去时什么也看不出来,都是懂事的好孩子。

    已经是万家灯火的时候了,外面还是寒天雪地,要是家里能生个火炉子,大家一起烤火说闲话,应该是极好的。

    宋家家贫,这么一大家子,竟然只有两间房,虽说是后院两间正房,但是孩子大了也不够住。

    只是现在都这样,大家有地方挤挤算是好的了,一直都是那老太跟宋清如一个隔间,方便晚上照应,这隔间是一个房间隔成了俩,外面的是宋为民夫妻,另一件正房也是隔成两间,住着宋清林跟宋清婉,不可谓不局促。

    宋清如精神差,看着大家开始吃饭了,认真看着吃什么,不过就是一点剩饭罢了,分给亲戚邻居一点,也就将将够了。

    全是粗粮,都是三合面的馒头,然后对着剩菜吃,一共是五个,一人一个,还有一个,那应该是给当家的,只是宋为民看着长子,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不比女孩子吃得少。

    “我已经饱了,给老大吃,老大小子一个,消化的快。”

    宋清林确实饿,他吃一个其实连点感觉都没有,就那么大的馒头,点点头自己吃了,一天都没怎么吃饭,到处奔走,现在静下来才觉得累。

    宋清如又昏昏睡过去了,耳边是一家子人的声音,间或是这个,间或是那个,声音不轻不重,一点也不刺耳,一时之间熨帖的不像话,她梦里都是喊着笑的。

    心想怕什么呢,家里虽然穷,虽然时代不好,但是眼看着七零年了,就是再难过,也就是几年的难过了,熬过去就好了,这几年做什么都是错,做什么都没有门路。

    那边太红旗对着爷爷吃饭,他自己一个半大孩子,从小就是跟着爷爷的,他爷爷江长源,红一代,风雨飘摇的年代里,也很有底气,因为八辈子祖宗都是贫农,根正苗红。

    也没什么文化,混的位置不是很高,但是活的时间长啊,比他功劳大的更有能耐的,大概都没活到建国,青山有幸埋忠骨了。

    能活到建国的,现在时代不行,大概也都批斗下去了,就他这样子的,功劳不是很大,能力不是很强,但是根正苗红的,能稳稳当当的。

    江长源孤寡老头子一个,就他一个人在大院里享受高级待遇,身边没一个孩子,就只带着太红旗,从小看着长到现在的就是不一样,所有的孙子里面,最疼爱的就是太红旗了。

    看着自己孙子大口大口吃饭,高兴的不行,自己也跟着吃,“多吃肉,身体才好,你看看全是五花肉,给送来的都是最好的。”

    住在这里面,啥也不缺,各种供应都很足,柴米油盐姜醋茶,要什么有什么,就连五花肉,都有人给送来。

    太红旗喜欢吃肉,自己吃了不少,话少的不行,属于实干派的,你说你的,我吃我的,吃完了睡觉。

    当爷爷的看着孙子吃的香,比自己吃了高兴,一个劲的给放碗里,太红旗给撕下来瘦的,然后给江长源吃。

    江长源年纪大了,吃不了肥肉,但是这是五花肉,备不住就吃了,太红旗就给撕下来,自己吃肥肉,瘦的给江长源。

    江长源心里更高兴了,这孙子孝顺他呢,眼睛眯起来,伴着米饭吃了,跟个寻常老人家一样。

    “没事别老在家里面,明天出去玩玩。”

    在家里就知道睡觉,怎么就这么能睡觉呢?江长源也弄不清楚,觉得大概是孩子内向了,没事就睡觉。

    太红旗挑了挑眉,“爷爷,我在家里看书呢。”

    给江长源气死了,看着他上楼,心想看鬼啊,一拿书就犯困,看书就跟催眠曲一样,真好意思说自己看书。

    太红旗不管这个,进房间先看窗户,下意识看了看对面那个小窗户,关的死死的,但是里面昏黄的灯光晕出来,能看得清楚有人靠在窗户上。

    心里面切了一声,觉得那人怎么这样,一天到晚的就知道靠在窗户上,八成是个瘫子,跟床结缘了。

    还真的是八九不离十,宋清如这样子,跟个瘫子也差不多了。

    晚上大家都去休息了,宋清如感觉身边有人,睁眼看是那老太,“姥姥,你去睡吧,我好好盖着被子呢。”

    说话迷迷糊糊的,听的人心软,那老太是来给掖被子的,这样冷的天,被子盖不好,一晚上漏气,被窝里面很冷了。

    她自己坐在床沿上,伸手把宋清如边上碎发别在耳朵后面,粗糙温热的大手,擦过脸蛋额头,宋清如很喜欢这感觉。

    “这就去睡了,你也快睡吧。”

    宋清如看着老太太要起来,期期艾艾的说出来,“姥姥。我想照照镜子。”

    真的是好奇,还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,想看一眼,做个好梦,哪个姑娘不爱好颜色呢?

    那老太起来,她床尾有口大箱子,平日里放衣服之类的东西的,自己掏出钥匙来,从里面找出来一个巴掌大的小镜子。

    “给你看看,你也是的,隔一段时间就要看一看镜子,不看也是最好看的,长得这么标致,长大了就是个大美人。”

    一番话,说的无比自然,无比坦诚。

    但是收养不收养的,谁还不清楚啊,无缘无故多了一个孩子,而且还是朝鲜来的,收养也不用跑那么远。

    江长源不是不想让太红旗跟着江田野,毕竟是亲父子,在一起也亲近。

    但是江田野结婚了啊,儿媳妇家里也是高门大户的,一样军功赫赫,人家无缘无故当了后妈,肯定是不接受的,再加上江田野也很迅速了,已经有儿子了,比太红旗就小一岁。

    太红旗回来的时候,江田野太太是黄佳妮,正好是怀着第二胎,当时就气的肚子疼,江长源也是有点大男子主义,拉着自己儿子说。

    “这是你的亲儿子,看看跟你小时候长得一样,你老婆说是不要,那是因为不是她亲生的,可是这孩子是你亲生的,你得硬气一点说句话。”

    江田野这薄情郎,抹了一把脸,觉得自己没有太红旗日子过得更好,“爸,您看现在这样子,佳妮马上就要生了,我前面对不起红旗妈妈,不能再对不起佳妮了,这孩子跟她没关系的。”

    话是很有道理,前面跟太红旗妈妈那样子,已经是对不起太红旗妈妈了,可是人死了,没办法了,不能在对不起现在的老婆黄佳妮了,也算的上是一个男人了。

    黄佳妮一大家子是很满意了,可是全世界,只不过是对不起太红旗一个人罢了,江长源最后没办法了,他年纪大了,也不能养着孩子了,那么小一个多闹腾。

    想着给自己小儿子闺女看着一起带着,毕竟是亲侄子,但是谁也不想要,这要是要了,以后怎么见大嫂呢,很有默契的不接话。

    最后一阵来气,江长源自己养了,带回家了里来,这样子太红旗也碍不着其他人的事情了,但是为了这事情,这么多年了一直呕着一口气。

    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,人家孩子不是你养吗,江长源就不明白了,干什么老是管教孩子。

    黄佳妮俩孩子跟太红旗差不多大,一个小一岁,一个小三岁,大儿子叫江明日,小女儿叫江明月,看起来期望就不一样。

    她就是看着太红旗不顺眼,今天来吃午饭,大家都在那里,太红旗本来在二楼来着,但是宋清如家里味道从后窗户一飘就进来了,他长身体的时候,一下子就饿了。

    这就是他家啊,饿了去吃点东西没什么,自己就进了厨房,冬嫂一见他进来就知道饿了,正好有炖好的排骨,先给他盛了一碗。

    “来,你在这里吃,吃完了还有啊。”

    冬嫂拉了一个小板凳,平时择菜用的,给太红旗一整碗,早上刚送来的排骨,肉多着呢,还带着脆骨,想着要补钙,脆骨就多挑着给太红旗多吃点。

    至于江田野跟黄佳妮俩孩子,她不是看着长大的,一时之间也想不到啊。

    谁知道姜明月闻到味道了,拉了拉黄佳妮衣角,“妈妈,我饿了。”

    黄佳妮就去厨房,一下子就看到了太红旗,在那里大马金刀的坐着吃肉呢,心里面就一股子燥,这什么玩意,还好吃好喝养着。

    她就是看不起太红旗,更看不起太红旗妈妈,低人一等一样。觉得好人家女孩子,谁跟个男人野合生孩子啊,未婚先孕也就算了,最后人走了还把孩子生下来,多大脸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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